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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青政办字〔201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市政府决定,聘任新一届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聘期三年。现将委员会名单公布如下:
  顾问:(共4人)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徐显明 山东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杨伟程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
  主任:
  王宝廷 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原主任
  委 员:(共23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国征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金堂 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
  牛忠志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刘学政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刘惠荣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吕叔昭 山东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曲 哲 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光禄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 响 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汪 泉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柴方胜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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