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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管理

  (一)各区(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创建工作。

  (二)各区(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要制订可行的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组织开展合作,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工作范畴。

  三、示范创建工作基本内容和标准

  (一)示范社区

  1. 环境建设。

  (1)环境整洁。

  (2)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

  (3)有健康教育活动室。

  (4)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2.活动开展。

  (1)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2)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3)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4)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健康一二一”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5)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6)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二)示范单位

  1.制度保障。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

  (3)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2.环境设施建设。

  (1)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2)张贴、发放“健康一二一”宣传材料,展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活动开展。

  (1)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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