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珠卫〔2010〕85号)
各区(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珠委办〔2010〕23号),我局制定了《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珠委办〔2010〕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监管力度,确保学校周边区域餐饮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制售劣质和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增强学校师生的消费安全意识,确保我市餐饮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对学校、幼儿园、托管中心周边(200米乃至更大的范围)的餐饮单位开展全面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内容是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禽畜肉制品、乳制品采购来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废弃油脂处理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外送快餐、食盐等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10年5月中下旬。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