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梳理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础信息的紧急通知
(深人社发〔2010〕94号)
市政府各直属部门和单位,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在2010年11月底前完成。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将于近期发布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须尽快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基础信息的梳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范围
由本市国家机关举办并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财政核拨经费、财政核拨补助经费、经费自给的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均纳入本次梳理申报信息的范畴。
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也须参照申报。
二、梳理内容
按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各事业单位须梳理如下信息:单位机构信息、编制数、员额数、领导职数、现有在编在聘人数、现有雇员数、现有临聘人员数等(具体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3)。
相关信息的截止时点以本通知下发时间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填表。
各事业单位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附表(网址:http://www.sz.gov.cn/rsj/szsrzhsbj/bsdt/ ,从“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一个电子文档中包含3个报表,在excel表格左下方切换),在电子表格上填好相关信息后再打印,所填数据须由两个以上工作人员核实并签名确认。
各单位须同时准备好附表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以事业单位全称命名。
(二)上报。
事业单位准备好报表纸质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单位的相关编制文件(复印件,一个单位含多个编制文件的全部提供,下同)与报表一起装订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径报同级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上报纸质报表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收集汇总。
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确认,并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含电子文档)、编制文件收集整理后统一报送同级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其中区属单位的报表(含电子文档)、编制文件由区人事部门收集后统一上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