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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4.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以增加绿量为重点,大力发展乔木和乡土、珍贵树种,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到2015年,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25%、20%、15%以下,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村庄。
  5.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扩制度。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扩大垃圾分类试点。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
  (三)实施“生态经济推进行动”。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编制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集聚升级,发展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到2015年,肥料、农药利用率均比2010年提高5%以上,商品有机肥使用量提高3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实施“农家乐加快发展与规范提升”工程,强化“农家乐”污染整治,“农家乐”集中村实行村域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推广油烟净化处理等设备,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乡村低耗、低排放工业。按照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二高一资”产业到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地区及水库库区入户。深入实施“百家升级工程”,推动乡村企业到乡村工业功能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工程”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在农村的实施,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发展农民技能培训服务中心、来料加工服务点和村级物业等,不断壮大村域经济实力。
  (四)实施“生态文化培育行动”。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深化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和农村“种文化”活动,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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