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吴 轼(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羽海生(副局长)
成员:梁慈锦(质量安全科科长)、周咏文(市安监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工作标准
(一)现场围档现场围挡连续、密闭、美观。
(二)封闭管理现场进出口设大门,门头设企业标志,严格门卫值班。
(三)标志设置标志醒目、布置图齐全、宣传教育图板完备。
(四)施工场地主道路硬化、辅道路平整畅通、管线设置合理。
(五)材料堆放按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
(六)现场住宿安全牢固、整洁卫生、通风防潮。
(七)生活设施工完场净、厕所干净卫生、厨房宿舍达标。
(八)噪音控制严格夜间施工、控制噪声扰民。
(九)扬尘处理控制扬尘、消除烟尘、净车出场、密闭化运输。
(十)安全保卫制度健全、专人负责。
(十一)施工手续手续齐全、资料完备。
五、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6月10日之前):活动部署阶段。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6月底之前):企业自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时段(7月至复审结束):复审迎检阶段。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六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大检查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七月中旬,我局将组织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分析讲评会,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文明施工规范的工地和企业进行表彰,对环境卫生整治差、不达标的工地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