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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继续组织全市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干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市各地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以及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常识辅导,学习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探讨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加强对三类工地及管理薄弱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督促管理薄弱工地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我局在全市每次专项检查和大检查后,组织三类工地以及管理薄弱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析讲评,提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市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今年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在全市在建工程的实施,着重抓“平安卡”的普及和使用上传工作,把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与施工许可、创优评优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继续全面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求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严格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4、以 “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市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法制观念,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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