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生产监管的通知
(粤食药监械〔2010〕54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生产监管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0〕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无实际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和换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不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二、要高度重视橡胶避孕套生产监管工作,切实加强橡胶避孕套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保证橡胶避孕套产品质量安全。
三、要按照《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橡胶避孕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械〔2010〕18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橡胶避孕套的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