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1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残联、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文化与出版局、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残联、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市经贸委、市文化与出版局、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2010〕1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促进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