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技师和技能标兵候选人可由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申报。申报表格、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资料报评选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2楼职业培训协会技师服务部)。
(二)评选办公室接收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初审后进行公示,专家委员会委员根据公示后情况进行评议表决,表决结果报评选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并发布。
五、评选时间
各申报参评者2010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评选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我局5月份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六、表彰奖励
表彰10名技能标兵,授予“深圳市技能标兵”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表彰50名优秀技师,授予“深圳市优秀技师”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第三届深圳市技能标兵评选申报表
2.第三届深圳市优秀技师评选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李翔坤、黄小燕;电话:82997518、82997882)
附件1:
第三届深圳市技能标兵评选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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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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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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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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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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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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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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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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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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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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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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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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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保
障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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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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