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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博士后工作统计及调研的通知


  一、指标解释
  1.博士后研究人员: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注册,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2.博士后设站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或设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称为博士后设站单位。
  3.博士后招收类型: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不同的经费资助模式,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不同设站单位类型等。包括流动站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工作站单独招收、留学回国招收、外籍博士后招收。
  4.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5.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除特殊批准外一般应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合作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流动站应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帮助工作站做好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招收博士后人员、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考核科研情况等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工作以工作站为主,工作站应视导师指导和设备试验等情况向流动站支付一定费用,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工作站单独招收:学术、技术实力强,具备独立培养博士后人员能力的工作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单独招收博士后人员。
  7.留学回国招收: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在国外或回国直接(未回原单位报到)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8.外籍博士后招收:招收外籍博士进站作博士后。
  9.学科门类:高等教育部门根据科学分工和产业结构对专业设置的最高级别的学科划分,目前我国共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12个学科门类。
  10.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李政道先生倡议,小平同志决策,1985年随我国博士后制度同时创立的,专门用以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杰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才,使他们顺利开展科研工作,迅速成长为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分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方式。
  11.面上资助:面上资助的资助比例大约是当年进站博士后人数的三分之一,资助强度分为3万元和5万元两档,面上资助每年评审资助两批。
  12.特别资助: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中央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每年评审资助一批。
  二、校核关系
  乙栏:(1)≥(2),(1)≥(3),(1)≥(4),(1)≥(5)
  (1)=(6)+(7)+(8)+(9);(1)=(10)+(11)…+(15);(1)=(16)+(17)…+(27)
  甲栏:(1)=(2)+(3)+(4);(1)=(5)+(6)…+(9)

  附件2: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本情况表(一)

  企业名称:

所有制分布

产业分布

行业分布

2009年企业产值(万元)

设站时间

企业现有研究人员总数

招收的博士后总数

第一

第二

第三

制造

服务

高新

技术

农业

            

现在站博士后人数

工作站现有的科研条件

博士后各类科研经费金额总数

博士后工作站经费总投入:   (万元)

 

实验室(个)

助手(人)

研发团队人员结构

 

(万元)

国家投入:

     万元

省级投入:

     万元

市(区)投入:

    万元

自筹:

     万元

   

2006年 万元

2006年  万元

2006年  万元

2006年  万元

2006年  万元

2007年 万元

2007年  万元

2007年  万元

2007年  万元

2007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2008年  万元

2009年 万元

2009年  万元

2009年  万元

2009年  万元

2009年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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