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进一步提高省城科技资源使用效益,加快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科技资源是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研试验机构与基地等科技资源建设有了较大积累和改善,但科技资源多头投入、重复分散、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也日益显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是落实市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实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的必然选择,是整合创新要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客观要求,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成本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
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二、加强平台建设,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造条件
(一)省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主要依托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太原科技信息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科技文献库、科技数据库”(以下简称“一网两库”)服务平台实现。通过 “一网两库”使用科技资源的个人或组织应在“一网两库”服务平台申请注册并提交使用科技资源的类别、数量、用途以及范围等申请。
(二)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制定省城科技资源开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科技资源类别编制开放共享目录,每年定期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数据、公益性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信息以及我市科技资源需求信息,并对科技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适时监测、统计和汇总科技资源共享使用情况。
(三)“一网两库”服务平台要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市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网络。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要对省城科研机构以及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在线服务。科技文献库要加强与国家图书馆、高校文献资源系统等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系统的互联与对接。科技数据库要加强先进装备制造、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数据的数字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