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1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2011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三明市2011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创建绿色三明、宜居三明,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闽政文〔2010〕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1年“四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一流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全力推进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系统,继续保持我市森林覆盖率在全省领先地位,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绿化水平,努力把三明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一)全民义务植树。2011 年全市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0万人次(见附件1),力争尽责率达90%以上,每个县(市、区)应新建1个面积达3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
(二)“四绿”工程
1.绿色城市。三明市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的绿地率达36.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2.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5平方米以上。永安市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40.9%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4.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6平方米以上。县城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38公顷,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21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2公顷。全市开发区绿化覆盖率和校园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0%以上,军队营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省级森林城2个、绿色开发区4个、绿色军营2个、绿色校园20个(见附件2)。以上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经贸委、教育局、三明军分区等单位配合。
2.绿色村镇。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16.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4平方米以上。创建绿色乡镇9个、绿色村庄140个,并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见附件2)。以上工作由市建设局总牵头,其中绿色乡镇由市建设局、规划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市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3.绿色通道。完成公路和铁路绿化387.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绿化61.77公里,国省道绿化75.19公里,县乡道绿化226.16公里,铁路绿化24.28公里(见附件2)。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70%以上。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局、铁路建设办公室、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配合。公路、铁路建设红线内分别由交通、公路、铁路部门组织协调落实;红线外由地方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