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本意见所称房屋分类评估价格是指将被拆迁房屋设定为已按实际用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估价机构根据区位、结构、用途等因素,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分类并采取适当方法,结合存量房平均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得出的各类房屋的拆迁评估价格。
十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四、本意见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市辖县人民政府、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意见。
附件:1.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
2.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
附件1:
南宁市房屋拆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
类别
| 项目
| 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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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助费
| 住宅房屋搬迁费
| 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0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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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房屋搬迁费
| 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0元补助或以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调试及运输的市场价格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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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 每户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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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宽带网迁移费
| 按电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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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安装费
| 按广播电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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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电源安装费
| 按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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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迁移费
| 窗式、壁挂式250元/台,柜式3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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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安装费
| 按拆除时的安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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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 按拆除时的安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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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办证补助费
| 30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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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
| 按应补偿建筑面积计算,一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8元,二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5元,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2元,四、五级及五级以外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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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
| 铺面:以实际营业面积计算(不含营业配套用房),一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200元,二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60元,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四、五级地段及五级以外每月每平方米60元。
办公、旅馆旅社:一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8元,二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6元,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调整为14元,四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2元,五级地段及五级以外每月每平方米11元。
工业用房:一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2元,二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1元,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10元,四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9元,五级地段及五级以外每月每平方米8元。
其他用房:一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8元,二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7元,三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6元,四级地段每月每平方米5元,五级地段及五级以外每月每平方米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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