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政府举办原则,积极研究制定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投入的办法,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问题
建立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保障和租金补助机制。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房进行补贴。对由公立医院举办、在医院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研究补偿办法。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步实现由租房转到购房,拥有独立房产,彻底解决场所问题。对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研究出台政府、政府与公立医院共同建设的办法,探索由政府建设、公立医院运转的模式。
(五)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独立运转
研究出台全市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独立法人、独立账户、独立采购的具体办法,确保财政补助经费及时下拨和规范管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财政、卫生部门尽快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转成本进行核算,作为政府补贴、财政预算和城区政府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的依据。市、城区两级财政要做专项预算,确保资金投入。
(六)做好规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下放到社区工作,确保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完成
根据国家要求,九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部要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由于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专业人员配备不全,规划免疫和妇幼保健两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由地段医院承担,尚未下放到社区。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仔细测算经费开支,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好规划免疫和妇幼保健任务下放到社区工作。
(七)加快《南宁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我市实际,结合医改工作,尽快编制完成《南宁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为我市建立健全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科学依据。对新建社区,在规划总平设计要按规划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土地招拍挂的环节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划预留规定面积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
(八)加强与自治区级医院、崇左市医院的沟通对接,确保自治区级医院及非本市的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自治区级医院和部分崇左市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财、物上独立于南宁市,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理顺各种管理关系,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五、保障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实行试点的城区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鼓励试点城区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