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国与港澳台投资促进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境)外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国(境)外投资促进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提出国(境)外年度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建议;承担国(境)外有关重大项目招商任务;组织国(境)外重大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招商活动;统筹推进开发区(园区)的国(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国(境)外重点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工作;负责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国(境)外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接待;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国(境)外投资促进工作。
(五)投资项目科
承担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协调重大项目推进;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研究提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开展总部经济招商活动;承担总部企业的认定等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承担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区域合作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承办我市组团参加国内城市政府举办的涉及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经贸活动;负责缔结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系工作;负责外地驻邕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负责联系外地在南宁设立的商会。
(七)外商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推进外资企业增资和再投资工作;负责全市合同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八)外资企业科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审核、办理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的相关工作;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物料批文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联系南宁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九)项目督办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全市国内外重点投资项目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对招商引资社会引资者奖励的备案、核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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