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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负责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宁市财政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科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及有关机构财务;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土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办理南宁市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国债兑付管理。

  (三)预算科(小汽车定编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南宁市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小汽车定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

  (四)国库科

  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市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六)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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