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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月为单位,每月举办若干个旅游节庆活动,全年共举办43个旅游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

  六、活动实施

  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并督办,由各县(区)、管委会、旅游景区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保障

  成立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部署、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月月旅游节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督促、检查、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收效。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大力促进旅游和文化的融合,充分挖掘、整合、包装全市民俗、节庆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力度打造品牌节庆活动,全面做好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各项工作。

  (二)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要充分结合各县(区)的旅游资源及当地民俗、风土特色,因地制宜,办出地方特色。

  (三)月月旅游节活动的举办形式、内容、地点、时间,由各县(区)、各旅游景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四)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月月旅游节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综合宣传、推广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

  (五)采取政府适当扶持、市场运作为主的方式开展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活动。每月旅游节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由活动所在县(区)、旅游景区自行承担,月月旅游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扶持、培育的原则,从本年度旅游发展资金中投入适当补助资金,并做好每月旅游节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县(区)、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月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并将工作落实到位,全力办好今年的旅游节。

  (七)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月旅游节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做好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发动旅行社做好游客招徕和组织工作,制作2011南宁月月旅游节系列活动宣传品,投放于全市各旅游信息屏,并在全年的宣传促销活动中发放,加大月月旅游节活动宣传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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