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南宁市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深刻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分头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强大的执法阵容,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合力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察,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成立南宁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