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各区、街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分工。
附件:《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广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职责分工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我市人口普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人口普查相关政策;组织人口普查全民动员,检查、指导全市的人口普查工作。
一、职责分工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按照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协调人口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2.负责协调保障普查所需配套设备。
3.负责协调人口普查数据与全市人口行政记录数据的衔接工作。
(二)市统计局
1.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
2.全面负责人口普查的专业技术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3.做好普查资料汇总、数据审核处理工作。
4.建立人口数据库和人口地理信息库。
5.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研究规划,做好普查资料的管理应用工作,组织普查数据结果的社会发布。
6.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普查的法规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