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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局系统科级以下人员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局系统科级以下人员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0]236号)精神,2010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照《2009年珠海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珠人社〔2009〕35号)文件执行。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各分局、土地中心、储备中心、拆迁办、信息中心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均按照珠人社[2009]35号文执行,市测绘院参照执行。

  二、参加考核人员范围。上述参加考核单位中,除处级干部和合同制职员外的其他在编在职人员,均按照珠人社[2009]35文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符合该文件规定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的人员,从其规定。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待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合同制职员考核参照《珠海市合同制职员考核办法》。

  三、优秀人员比例。全局系统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局系统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分别按此比例确定本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不同层次人员中产生。

  四、考核工作流程

  (一)个人总结。各科室、各分局、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填写《2010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单位(部门)内进行口头总结。《考核登记表》按珠人社[2009]35号附件1格式,修改标题年份后用A4纸双面打印。

  (二)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按照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科室、分局、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提出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内设科室人员考核等次建议的提出依此类推。按照“谁分管、谁考核”原则,借调人员在实际工作科室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建议人数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负责人直接考核的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计算,不足1人的,可按1人指标提出,待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时统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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