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各分局:
为科学安排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请你们根据辖区实际,组织填报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同时对201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申报
(一)申报范围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或城乡新区;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分项目级别(国家、省、市)和项目类型(工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保障性住房、其他),并按照项目的重要性在同级别范围内进行先后排序;
(三)工作方法
各地要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现代产业、民生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用地,切实发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严禁将计划指标用于“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设。
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加强与发改、规划、交通、经贸、招商、供电、水务等部门横向沟通和协作,要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我市省级重点项目于公共邮箱下载,供参考)相衔接,结合《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使用2011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盘活消化闲置土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关于2010年总结要求
各分局要重点研究使用市级指标的项目,实事求是,通过年初申请指标和年底实际使用指标的宗数和面积等数据对比,认真找出问题,要有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总结报告》要能够为今后编制计划提供方法指导。
三、上报日期
申报表和总结报告于2011年1月5日前,连同电子文件上报市局规保科,逾期不报按零项目汇总。
联系人:梅成秋 电话:3268071
收件邮箱:zh3268071@yahoo.cn(供上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