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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后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可清 市长

  常务副组长:臧杰斌 副市长

  副 组 长:许明耀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黄 杰 市法制局局长

  黄家列 市监察局局长

  施程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洪若传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林粟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康 涛 市发改委主任

  赖 菡 市教育局局长

  李伟华 市科技局局长

  陈 津 市经发局局长

  范锦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福 市民政局局长

  林知光 市司法局局长

  黄 强 市财政局局长

  刘育生 市人社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林长树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谢海生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阮跃国 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林金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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