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善医院门、急诊服务。加强医院门急诊力量配置,本市二、三级医院凡副高以上专家每周专家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优化门急诊流程,落实首诊负责制,保持“绿色通道”畅通,严禁医院扣留救护车担架床,确保救护车快速离院。
(六)组织做好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和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四、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一)继续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和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提高采供血机构服务水平,巩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积极推进本市单采血小板等成分献血、家属互助献血和自体输血等工作。
(二)完善本市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三)完成全市血站实验室集中化检测工作,全面实施血液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本市临床科学用血的综合评价体系和监督考核体系,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五)加强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做好本市采供血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五、继续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工作”。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和对口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网络医院专管员工作制度,加强专管员培训。试点开展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延伸工作,分流压床病人,逐步向区内护理院、康复院和家庭病床分流。
(二)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工作。探索实行院前急救分类管理制度,缩短救护车送院时间,提高院前急救工作效率;继续推动院前急救分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研究制定“特大型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医疗救援项目;推动院前急救地方立法,探索实施急救员制度。
(三)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模式和业务流程,加强监督管理。
(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和推进第三轮“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医政类项目。
(五)加强康复医学建设,促进康复医学发展。贯彻实施《“十二五”康复医学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规范化建设,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加强对康复治疗师的准入管理,规范康复医疗行为。逐步调整完善康复医疗体系,探索建立康复医院与大型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诊、接续服务模式,落实急、慢性分治和分层级医疗,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