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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质控中心:

  现将《2011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医政工作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上海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和卫生部医政司2011年医政工作要点,全力落实医改有关重点工作,继续完善医政管理体系建设,以体系建设带动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全面推进各项医政工作。

  一、继续推进医改相关工作

  (一)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以“严格控制增量、优化调整存量”为主要原则,以项目和床位设置、调整、盘活为主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本市医疗资源的配置现状。配合本市新城建设进程,重点推进郊区“5+3+1”三级医院项目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中心城区部分二级医院功能转型;创造良好投资和执业环境,鼓励并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满足不同层次社会需求。

  (二)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市为单位集中采购,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市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进行培训。

  (三)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确保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2011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其余50%的三级医院达到4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区级中心医院和30%的区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细化《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加大指导考核力度,使优质护理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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