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厦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全民动员,大干三个月,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行动内容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阶段目标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工作要求
1、组织发动。各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参与整洁活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
2、清除垃圾、污水。分块划定区域,以城区、乡镇、村社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沿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江、河、溪两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农村圈养禽畜,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3、清洁公厕。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每个公厕尤其是乡村的公厕,每天保洁2次,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4、环境保洁。街道有专人、分段、分片负责。镇村主要街道保洁8小时以上,集镇区集贸市场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次,农村赶圩结束后随时清理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每日清扫保洁1-2次。
5、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数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1名垃圾清运工。
6、组织巡查。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市容村貌的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对发现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诉平台。各区、乡镇政府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踪反馈。
(三)评价指标
1、健全机构情况:全区有90%以上乡镇的垃圾清运工和90%以上行政村的保洁员配备到位。
2、组织发动情况:各区、各乡镇政府要召开动员大会,区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