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按照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夏克军(局长、党组书记)
1.对国土资源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副局长、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具体负责办公室、人事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5.定期听取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查办案件时遇到的阻力,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
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搞好局领导班子团结,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干部,重大问题和重大资金的使用坚持集体讨论。
7.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勤政、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监督。
二、陈炎新(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积极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具体负责财务科、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市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