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春运办和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要有专人负责处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交通部门重点负责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物价部门要针对全市公路、铁路的情况做好运价的检查与投诉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各市(区)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春运运量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汇报、处理各类情况和问题。春运开始后,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三、强化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始终把确保春运安全放在工作首位。要针对春运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切实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到位,及时处置。要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即严格把好参运经营者资质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参运驾驶人员资格关,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市运输企业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认真整改,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对参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对参运车辆严格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人员和车辆不准参加春运。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内河渡口管理办法》,按照“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市(区)和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辖区路段清障责任制,及时发动群众破冰扫雪。
要加强对公路、航道、重点车、船、站埠、港、闸、桥、渡口的安全检查。干线公路和主要航道要提前做好清障工作,施工路段要及时清场,让足路面。要加强对全市长江、内河渡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凡不符合渡运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各运输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检查辖区内所有的车、船工具及配套设施,落实冬季及高峰期运输的应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里程运输,严禁汽车渡船出现危险品运输车辆与客运班车混渡和客车不下客登渡。要继续把制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春运安全的重点,完善治超方案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运辆企业要切实加强车船、站埠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查堵工作,强化客运场站的源头管理和客运车辆的途中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