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政府法制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泰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定《泰州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2.为规范福利企业行为,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制定《泰州市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3.为推进社区管理机制创新,提高社区职业化管理水平,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4.为进一步完善专利奖励制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制定《泰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
5.为推进创业中心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制定《关于印发国家级泰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的通知》,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
6.为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泰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
7.为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防治水害,制定《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起草。
8.为完善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强对城市的依法管理,制定《泰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9.为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美化城市夜景,制定《泰州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10.为规范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工作,美化城市市貌,制定《泰州市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11.为规范自设户外广告设置工作,改善市容质量,制定《泰州市自设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12.为推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制定《关于鼓励扶持全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13.为加快实施开放创新的“双轮驱动”战略,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制定《泰州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