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决定公示制度、行政审批听证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制度,推进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审批运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必须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具体审批内容、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责任部门和监督渠道。
四、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12.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办事、咨询、反映情况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责任。
13.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国土资源部门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告知。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重大项目用地、重点工作要落实“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责任倒逼机制。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4.建立效能优先以实绩为重的评价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要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对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力不强、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公开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5.改进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激励先进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品行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共事的干部选配到重要岗位上来,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来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需要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推进不同业务岗位以及关键岗位的干部交流,激发活力,锻炼培养干部,形成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
16.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误导致工作滞后、落空或出现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其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