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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申报金融创新综合示范县(市)、区试点条件:

  1、县级政府金融管理服务、风险防范和扶持政策到位。县级政府重视金融工作,设有专门的金融工作机构,配备较强的工作力量,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专门队伍。贯彻落实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较好。

  2、金融综合创新能力较强。当地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较为齐全,重视发展和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互助保险等新型金融组织。积极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农民创业贷款等涉农贷款品种。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担保机构再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创新业务。

  3、金融支持方向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较好。当地政府积极鼓励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金融机构支持新兴战略型产业倾向性强。

  4、民间金融活动规范有序。民间融资活跃,具备建立民间融资阳光化和民间融资监测系统的基础条件,促进民间资本转化,合理引导民间融资的资金投向和利率水平,加强对民间融资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5、金融发展生态环境良好。金融业发达,金融活动规范,金融市场稳定,信用法治环境较好,金融人才优势明显,服务金融机构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

  (二)申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条件:

  服务中小企业的专营金融机构及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业务发展较好。当地政府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较好。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产品、融资抵押担保方式上的创新亮点多,中小企业融资满意度较高。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成绩较为突出。

  (三)申报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县(市)、区试点条件:

  全面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农村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支付清算网络。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开通三省一市汇票、银行本票业务,推进同城通存通兑、付费通、支票直通车、电子商业汇票、网上银行等新兴支付方式,满足多层次支付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县城、中心镇银行卡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建设,推动金融IC卡(宁波市民卡)在公交、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应用。银行卡特约商户数量、银行卡渗透率每年增长较快。强化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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