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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食药监安〔20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近期,国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相继发生爆炸及火灾等事故, 暴露出个别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我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组织学习及宣贯《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夯实基础、依法监管,强化整治、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各市局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排查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市局要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如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三、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检查,具体如下:

  (一)药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及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管理情况;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四)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压力容器及公用工程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重点岗位(如合成、乙醇提取及回收、氧气充装等)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

  (六)新、改、扩建厂房的消防验收情况;

  (七)其它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四、各市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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