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级网格执法检查组对区、县级网格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时,应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根据区、县监督工程总量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工程进行现场执法。
二、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建设水平
(一)重点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执行《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履职履责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加强对发包承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合同履约管理等执法检查,从源头保障工程质量。
(三)组织工程质量网格管理监督检查前,应根据当前质量安全形势、全市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季节气候特点,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质量管理的中心工作等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通报执法检查结果。
(四)市级工程质量网格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1至3月: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平安北京”百日大检查。
4月:组织开展以基坑开挖及支护;结构工程抗震节点构造施工质量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5月:组织开展以模板支撑体系、见证取样质量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6月:组织开展以政策性住房为主的上半年市、区两级网格联合执法大检查。
7月:组织开展以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8月:组织开展以结构工程抗震节点构造施工质量、施工项目检测试验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9月:组织开展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10月:组织开展以发包承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为重点的综合性执法检查。
11月:组织开展以政策性住房为主的下半年市、区两级网格联合执法大检查。
12月:组织开展以冬季施工质量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检查。
(五)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网格执法工作时,应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网格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京建质[2006]662号)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和管理职责,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工作目标和要点。
三、对于在市、区(县)两级网格执法工作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特别要对结构实体阶段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重点打击,并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采取限期停止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招标投标资格等行政管理措施,纳入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监管。对于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报检察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