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总结,注重长效。在认真执行本方案的同时,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努力构建中药生产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市局要按季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向省局报送工作小结和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及明细表(见附表),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表:
季度中药生产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局(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药生产
企业总数
| 正常生产
企业家数
| 本季度检
查家数
| 责令改正家数
| 监督整改
检查家数
| 停产、召回家数
| 收回GMP
证书家数
| 罚款、没
收家数
| 吊销药品生产
许可证家数
| 涉及刑事
案件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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