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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二〇一一年度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二〇一一年度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101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深圳市二〇一一年度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二○一一年度计划生育
药具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紧紧围绕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大局,以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需求为导向,以实现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均等化”、“全覆盖”为目标,按照“管理好、宣传好、服务好”的要求,扎实推进药具工作。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加强服务网络建设,规范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公益性宣传,创新工作模式,扩宽药具发放渠道,争取财政支持,保证药具供应,使深圳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水平达到国家先进行列。
  二、主要措施
  (一)履行督导职能,强化业务管理。
  建立并落实基层药具工作调研督导工作制度。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工作“十二五”规划和药具工作考核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药具工作实际,对原《深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评估评分表》进行调整。把日常工作和年终考评相结合,逐步提高药具工作评估在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使药具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规范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加大基层药具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大型集中培训和各类小型专题培训,采取问题式教学方法,使培训更加有针对性。组织相关人员到药具工作先进单位参观、经验交流。每月举办一期药具岗位培训班,各级新增药具人员应在到岗2个月内参加市计生服务中心举办的药具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药具上岗证。
  (三)强化公益宣传,创新工作模式。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展药具公益宣传,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新模式。切实加强计生政策、避孕节育知识、药具免费发放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继续做好以“安全行为 健康相随”为主题的“生殖健康下社区”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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