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培育医疗服务行业组织。规范医学会、医师协会等行业协会运作,培育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由许四虎、谢若斯同志牵头,医政处、医管处分别负责,人事处协助)
(5)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医托”。(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负责,医管处、卫生应急办、卫生监督所协助)
11.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1)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开展以“博学行医、业务精湛,情操高雅、与人为善,博爱救人、敬业爱岗”为核心价值观的卫生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和“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促进医患之间建立互信、包容、合作的正常关系。(由彭汉共同志牵头,党工委办负责)
(2)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生评价监督体系。(由陈育民同志牵头,人事处负责,医政处协助)
(3)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由彭汉共同志牵头,党工委办负责)
(4)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市(区)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遴选”制度。(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医管处、中医处协助)
(5)实施医疗器械集中品牌招标、定点限价采购改革试点。(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
(六)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12.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继续协调有关部门探索成立专门医院管理机构科学方式。深入研究和推进在市政府层面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形式,负责履行有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和管理的重大决策职能。(由江捍平同志牵头,秘书处负责)
(2)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行业服务标准和监管规范,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经济运行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负责,医管处、规财处、人事处协助)
13.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与医院领导班子签订《医院综合目标责任管理书》,明确政府和公立医院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权责,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由江捍平同志牵头,秘书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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