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与国内外名校、名院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合作共建公立医院,复制、引进境内外先进的医院管理模式和一流的医学重点学科。(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中医处负责,人事处、规财处、秘书处协助)
(7)加强科技教育工作。把科技教育工作作为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医学科研成果奖励机制和医学科技成果应用奖励机制。从医师执业、职称评聘、医院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医学继续教育机制,强化继续教育的约束性和强制性。(由许四虎同志牵头,人事处负责,医政处、医管处,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协助)
(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
(1)推进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医院人事管理和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薪酬标准,重点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全科医师的收入水平。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聘用与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同工同酬。
(2)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控制标准,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量、工作复杂程度适当增加人员编制。空编较多的单位要尽量吸纳优秀的临聘人员入编。
(3)优化公立医院人力资源配置结构。协调编制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人员岗位设置规范,重点提高护理岗位配置比例。结合新建医院开业运营,优化配置全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重点解决全科医师、护理人员相对短缺问题,提高护理队伍占医务人员总数的比重。到2015年,将护理人员占医务人员的比例提高到1∶1.3。
(以上三项工作由陈育民同志牵头,人事处负责)
(4)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完善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将试点的条件放宽到主治医师,增加多点执业的地点数量,建立医师多点执业交流信息平台,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有序流动。(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中医处负责)
(5)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收费制度。协调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分级收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整体护理等级等因素,制定不同收费政策,逐步拉开价格差距,促进患者合理分流。在推行临床路径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
(6)研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积极协调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以合理补偿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为基础,在总体不增加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治疗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和治疗项目价格。
(以上两项工作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中医处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