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与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相衔接,加强对各医院医疗费用的监控,强化对医药费用增速较快的疾病诊疗科目和费用的监管,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落实社保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考核指标。加强基本药品使用比例、药占比控制管理。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门诊平均费用和住院平均费用年递增率不高于4%,确保其“两费”标准低于全省医院平均水平。(由谢若斯同志牵头,医管处负责,医政处、中医处、规财处协助)
(4)协调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对经济困难群体、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落实对定点救助单位的补偿经费。(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管处、医政处、中医处协助)
6.努力为群众看好病
(1)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管。建设“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年内在三级公立医院服务窗口设置“满意度评价器”,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形成开放性的医疗服务公共评价平台,建成灵敏、高效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范围。(由谢若斯同志牵头,医管处负责,市医学信息中心、规财处协助)
(2)加强医卫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以及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工资保障等配套政策。加强本市住院医师、高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医院建立高级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资助本院专家带徒培养一批年轻的技术骨干。实施学科带头人培训项目。(由陈育民同志牵头,人事处负责,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协助)
(3)加强优势医学专科建设。开展新一周期医学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估。确定并公布我市优先发展的一批医学优势重点学科群,加强院际合作,集中全市优质资源和人力、财力,引导其向国家、省重点学科乃至国家级工程重点实验室迈进。(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负责)
(4)加快推动医院等级评审。到2015年,现有三级、二级医院分别达到“三甲”、“二甲”标准。指导非公立医院开展等级医院创建活动,到2015年,建成一批二、三级非公立医院,培育1-2家三级甲等非公立医院。(由许四虎同志牵头,医政处、妇社处、中医处负责,医管处协助)
(5)将新建的公立医院移交我市现有的三级医院管理,利用成熟的管理团队、服务体系和优质资源带动新医院快速成长。(由罗乐宣同志牵头,规财处负责,医政处、中医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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