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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街景整治职责任务分解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街景整治职责任务分解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37号)


海曙、江东、江北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充分展示文明城市风貌和港城特色,市政府决定开展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主题的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街景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和职责任务分解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11月3日前将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街景整治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街景整治指挥部。
  联系人:吴耀明;电话87191036,13336669991;传真:87191033。
  附件:报送街景整治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中心城区街景整治职责任务分解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充分展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风貌和港城特色,市政府决定开展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主题的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街景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和职责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10年重点实施百丈路-药行街-柳汀街-联丰路、通途路、人民路-灵桥路和环城西路等“两横两纵”道路沿线街景整治工作。
  (一)百丈路-药行街-柳汀街-联丰路:东起中兴路,西至机场路,全长约7000米,打造成为城市核心区主要交通景观路、时尚商业一条街。
  (二)通途路:东起中兴路,西至环城西路,全长约 7000米,打造成为城市快速景观通道。
  (三)人民路-灵桥路:南起三支街,北至环城北路,全长约5400米,打造特色休闲景观一条街。
  (四)环城西路:南起段塘立交,北至环城北路,全长约7100米,打造成为景观形象与商业服务于一体的迎宾大道。
  二、整治内容
  (一)完善道路交通功能,整合公共设施。实施道路路面“白改黑”、道路断面优化和各类管线“上改下”改造,整修慢车道、人行道,对部分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交通改造,统一整合完善公交站台、环卫垃圾箱、电话亭、路名牌、邮筒、警务亭等公共设施。
  (二)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清洁沿街建筑立面,对部分公共建筑外立面和破旧围墙实施整修。整治和规范沿线广告、店名招牌、指示导引标识等,确保城市街景空间整洁美观。
  (三)提升道路绿化品质。加强绿化景观整体规划设计,适当进行绿地公园化改造,营造街道特色景观品质,建设文化绿廊。
  (四)营造特色城市夜景。采用景观照明新技术对主要街道景观照明进行整合,拓展城市夜景表现内容,改造路灯照明设施,力求夜景有特色、上品位。
  三、整治步骤
  (一)9月下旬完成施工、监理招标。
  (二)10月开展拆违、拆临和违章占道清理工作,组织进场施工。
  (三)11月底完成管线迁改、路面“白改黑”和人行道铺装。
  (四)12月底完成部分路段整治,初步展现形象。
  (五)2011年4月底整治内容全面完成。
  (六)2011年5月组织验收考核和整改,巩固整治成果。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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