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宁波市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动态跟踪,及时预警调控,确保完成全市2010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
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甬政发〔2010〕47号)、《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42号)、《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有序用电工作力度遏制用电过快增长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0〕4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全市应对2010年严峻的节能工作形势,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一项具体措施,适用于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管委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预测,对影响程度大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跟踪、预警预测和阶段性应急调控。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落实调控措施,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全市调控目标:确保单位GDP能耗下降4.6%以上,完成全市“十一五”下降20%的总体目标。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全年用电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