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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华爱妇科医院申请筹建产科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华爱妇科医院申请筹建产科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186号)


深圳华爱妇科医院:

  你院提交的增设产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核实申报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同意你院筹建产科,要求你院按照《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进行筹建。筹建的有效期自本批复之日起半年,请你院在有效期内完成筹建工作并申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向我委办理产科的执业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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