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针对形势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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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 | 规划处、建管处、利用处、执法局 | 执法总队 |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 | | |
7 | 落实国务院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 | 利用处、规划处、建管处 | |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①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专门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及时办理保障性住房用地征收手续。
②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③4月中旬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7月、9月、12月公布计划执行情况。④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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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 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行动计划 | 规划处、耕保处 | | 有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尽快启动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行动计划 | | |
9 | 开展政府考核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考核 | 耕保处 | 整理中心 | 各市(州)、扩权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①8月配合完成3部局对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②配合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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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 规划处、耕保处 | 整理中心、规划院 |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①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②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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