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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4.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力争有所突破,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

  具体任务: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省级试点市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根据部批准方案,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广对农民实行直补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根据部批准方案,有序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二调”成果,积极配合我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各市(州)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3-5月做好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8月配合国家3部局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第三季度配合部对“双保工程”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调研工作,力争在以下问题上取得突破: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年底前形成一批政策性成果。

  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建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集群化服务平台。

  组织和动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四川日报、国土资源报社驻川记者站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编发《双保工程工作快讯》。组织参加国土资源部开展的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双保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行动中,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省厅成立双保工作领导小组,宋光齐厅长负总责,刘永湘副厅长具体牵头“双保”工作,下设双保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保办)。双保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联络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具体负责双保行动各项业务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的要求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分管厅领导按职责分工协调分管单位工作。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本地区双保行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双保行动负总责。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

  (二)深入调研,全面评估

  围绕部省协议,积极主动参与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相关制度改革的重点调研。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省厅。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建立工作协同推动机制,在5月、9月分别参加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召开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10日前形成2011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报省厅双保工作办公室。12月10日前,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年度总结报省厅双保工作办公室。

  (三)规范管理,强化激励

  要在落实相关土地政策中,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011年年底前遴选“双保工程”年度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推荐予以公开表彰。省厅将探索把推动“双保工程”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对连续获得“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厅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和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附件1: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光齐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永湘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 平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毕 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周建春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徐志文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隆爱军  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学军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孟 军  厅党委委员、巡视员

  张 玲  巡视员

  郭 嘉  副巡视员

  成 员:吴金炉  厅办公室主任

  荣加祥  厅法规处处长

  王 浩  厅规划处处长

  朱明仓  厅耕保处处长

  吴 游  厅建管处处长

  解晓宏  厅地籍处处长

  戈和平  厅利用处处长

  曹 恒  厅储量处处长

  张红梅  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唐 明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雷颂平  省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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