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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1〕1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良好基础。

  主要目标:(1)省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用地依法得到有效保障。(2)实施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3)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4)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5)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市)达标建设。(6)土地执法工作得到提升,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7)加快“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中心任务

  1.依法保障发展,落实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努力破解土地供需矛盾,切实提高保障发展的能力,依法依规保障省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具体任务:(1)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完成全省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实行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做好2007-2009年批次建设用地区位调整。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用地、地上地下空间。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绿色”通道,提高土地审批效率。积极做好建设用地预审工作。(2)落实土地调控政策。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全省35.7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2.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降低,进一步加强成都平原、安宁河谷优质耕地保护工作。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1)严格保护耕地。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计划。认真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和备案工作。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新一轮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督促加快灾后重建补充耕地“挂帐”项目的实施,尽早完成项目任务。(2)提高耕地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推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制定全省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继续推进“金土地工程”,整体成片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督查验收等制度,认真核查新增耕地面积,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资金安全。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工作。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应用工作。

  (二)专项工作

  1.推进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高度来严格管理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土地,实行更加严格的制度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具体任务:迅速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行动计划方案》。抓紧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尽快制定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耕地保护工作专项措施。加强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2.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培养形成节地典型,引导各地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完成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公布评价成果,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加快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的行业技术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推荐一批受部表彰的2010年度模范县(市),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和达标考核,力争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达标。

  3.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适应执法监察手段提升、方式转变新要求,掌握执法监察工作主动,全面推进巡查预防体系和卫片执法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建立省级专项巡查制度,完成对2个县(市、区)的专项巡查,完善全程监察机制,增强主动发现能力。完善督察工作协作机制,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实地督察、警示约谈、整改验收、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力争实现国家层面“零问责”。省厅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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