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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甬政发[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十二五”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进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结合宁波实际,现就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设目标,在全面建成“一区二十园百基地”的基础上,按照“拓展基地,提升功能,创新服务,生态循环”的要求,以“五提升一拓展”为重点内容,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主要载体,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点面结合,产业联动;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支撑,创新经营机制,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精良化装备、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循环利用和社会化服务,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要求
  从2011年开始,争取用5年时间,全市建成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提升40万亩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相对集中连片、面积2万亩以上的20个左右现代农业综合区;建成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生产设施完善、产品优质安全、集中连片的6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建成设施装备先进、竞争优势明显、晶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的12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产业布局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根据我市农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化发展要求,明确我市“十二五”农业产业布局为“一圈”、“两带”、“四区块”,即围绕中心城区分布的“都市农业圈”;分布在四明山、天台山脉沿线的“生态林特产业带”;分布在象山港、三门湾、杭州湾沿岸的“水产养殖产业带”;分布在余姚、慈溪北部的“蔬果畜牧产业区块”;分布在宁海、象山南部的“蔬果畜牧产业区块”;分布在姚江、奉化江两岸的“粮经畜牧产业区块”;分布在环象山港滨海小平原的“粮经畜牧产业区块”。按照“种养结合、合理布局”的要求,在种植业区域合理配套布局畜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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