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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塔式起重机工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塔式起重机工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通知
(黑建安监[2011]3号)


各市县安全站、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建设安全站:
  现将塔式起重机工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和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标准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塔式起重机工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工况远程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具有远程监控、显示、报警及记录查询功能。
  2. 系统具有分级管理功能。能够实现省、市、县和现场施工单位等多级管理,根据用户的权限级别进行管理,级别高的用户可以查看级别低用户的塔吊监控信息,反之则不能。
  3.远程服务器存储每一个塔吊工作循环内的塔吊工况信息以及违规报警信息。
  4.系统能够实时显示在线塔吊工作信息,实时显示和统计在线和离线塔吊状况。
  5.系统对于违规报警信息,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多个负责人进行自动实时报警。
  6.系统具有远程视频接口。
  7.系统支持远程塔吊断电控制功能。
  8.终端能以图形和数值形式显示塔吊当前状态,包括:起重重量、起重力矩、起重百分比、工作幅度、障碍物距离、障碍物角度等信息。
  9.塔机作业时具有单机自我防护功能以避免障碍物或群塔碰撞。即使其中一台设备不工作情况下,另一台也能够及时对塔吊碰撞进行预警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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