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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城[2011]1号)


各市、地、县(市)建设系统相关局:
  2011年建设系统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工作以治理城市“脏乱差”为重点,突出抓好18个边境城镇建筑风貌改造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吉书记在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黑河现场会上提出的“下决心根除脏的问题、下力气治理乱的问题、下功夫解决差的问题”为主要任务,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坚持从具体的事情抓起,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入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加快治理城市“脏乱差”的步伐,务求取得实效,要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总目标。
  一、继续深入开展城市裸土地面硬化专项行动。
  突出抓好“三土”治理,各地要继续把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城市绿化超高土和建筑工地及残土治理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来抓,抓紧制定今年城市街路、巷道建设计划,尽快消灭城市裸露土,所有城市巷道以上街路全部实现硬化绿化,12个旅游名镇主次干道全面实现硬化绿化,小城镇主干道实现硬化绿化;深入推进城市绿化超高土治理工作,所有城镇绿化无超高土;下决心解决“尘土飞扬”问题,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工地围挡、主体封闭、场地硬化、车辆封闭运输和出场清洗等环节严格实行“一条龙”管控,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整治残土车辆野蛮运输行为,在夏季集中开展整治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沿路遗撒行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
  二、深入开展垃圾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要组织开展春秋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集中清理和重点解决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江河堤岸等区域积存的垃圾,今年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要全部消灭积存垃圾;都要制定治理白色垃圾整治方案,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城市市民自觉行动起来,对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沿江河岸、公路、铁路两侧等重点地段开展专项治理,下大力气清除白色垃圾和污染物;要会同工商部门研究解决早晚市场垃圾清运管理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市散场清”;要充分发挥社区和街道的作用,加大“门前四包”督办检查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天保洁,地级城市门前四包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75%以上;要强化垃圾箱、垃圾站、垃圾转运间和封闭运输车辆配备等硬件设施建设,积极推广鹤岗市地埋垃圾箱经验,防止风吹洒落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地级城市主次干道垃圾收运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县城主要街道配备率要达到100%,次要街道配备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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