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宁价监测发〔2010〕14号)
各主要价格监测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
为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机制建设,增强价格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尤其是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2010]34号)要求,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10年度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国家及我区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数据报送审复核、现场采价等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价格监测点管理及市场调查巡视工作。一是价格监测点挂牌、采报价台账设立情况,各主要价格监测市县监测点设立的详细情况,要以附表样格式上报。二是价格监测点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三是
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执行情况。
3、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工作。重点是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开支范围和价格监测点兼职采报价人员补助费发放情况。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突出重点,要结合今年以来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把监测点台账、数据质量和信息报告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