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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积极开展惠民、便民医疗服务。继续落实“三免九减”惠民医疗优惠政策,积极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肾透析患者救助等惠民项目,组织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减轻群众负担。

  (六)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医院HIS、LIS和PACS系统,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电子病历试点,积极创建信息化管理示范项目,提高医院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区域就医“一卡通”。

  二、健全公立医院评价与监管体系

  (七)继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建设与发展、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经济管理、行业作风等内容进行巡查,帮助医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八)继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质量、服务、安全和医患关系等重点工作内容,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推动病人安全目标和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

  (九)组织开展医院评价。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医改中心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评价,并将现场评价与日常评价、专家检查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密切结合,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科学规范的医院评价监管制度。

  三、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十)加强市级专业质控组织建设,调整医院感染、药学等质控组织,健全完善质控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组织的作用,制定质控标准,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质控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基础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和《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试行)》,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病历书写技能大赛,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

  (十二)加强科室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科室质控手册,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创建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全市三级、二级医院至少60%、40%以上临床科室开展示范科室创建活动。

  (十三)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全市三级、二级医院至少选择10个、5个病种实施临床路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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