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企业自主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不断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推进高端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攻关,扩大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大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实现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良性互动。
(十九)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不断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积极开展海外业务,大力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优化国内外产业布局。扩大境外投资合作,推进企业优势产能有序向境外转移,把握时机收购境外优质资产、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方针,着眼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际先进企业在技术、人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正确把握国际市场规则,规避各种风险。
(二十)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符合各类人才特点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干事创业环境。大力加强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党群工作者、技能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泰山学者工程和创新团队建设,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瞄准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抓好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强职工队伍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依法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指导协调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支持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国有资产运营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权履职行为,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